一、术后用药
1.激光手术后用药对于术后视力的恢复和维持非常重要,病人一定要严格按照医师的要求进行用药并一定确认下列所有药品都已备齐。
2.常规用药:
⑴可乐必妥或托百士(术前已有):每天4次,用完为止。
⑵爱丽:每天4次,用完后使用思然,每天4次,思然用完后使用海露(术前已有),每天4次,应连续使用3个月。3个月后根据需要使用海露(1-4次/日)至术后半年或一年。
⑶阿法根:每天2次,用完为止。过敏史不清的患者,如使用1-2次后有眼部充血、异物感等症状,应停用该药并在首次复诊时告之医生换药。
⑷速高捷:每天4次,每支开封后有效期为一周,常规使用两周。
3.皮质类固醇激素和非甾体抗炎药物的使用:
⑴板层刀SBK:露达舒每天3次,每10天减1次,用至术后1个月。
⑵全飞秒、瓣飞秒:术后前三天激素用典必殊每天4次,用三天;之后用露达舒替代,每天3次,每10天减1次,用至术后1个月。
具体病人的用药可能会因为个体差异在用药量和种类上有一些变化,应严格按照医生的要求用药。
4.点眼药的注意事项:
⑴滴药方法:头部抬高,睁眼,眼球向上,轻提下睑,点一滴眼药水于结膜囊。注意避免药瓶碰到眼睛或睫毛,闭眼10秒钟。两种眼药水之间间隔10分钟以上;每天早、中、晚和睡前平均点用。
⑵点药前将眼药水摇匀,点药时每只眼仅需一滴眼药水,点药后闭眼10秒。
⑶眼药水应放在阴凉处,点眼时避免接触瓶口致眼药水污染。海露开瓶后可延用至3个月;其它眼液均在1月内使用有效。
二、术后用眼和保养
1.用眼:术后初期病人看近有一定的影响,可能出现双眼视力不均衡、视物重影、夜间视力稍差、看灯光有眩光等现象,但随时间推移,这些自觉症状会逐步改善。
2.保养:病人在术后切记不能挤眼和揉眼,特别是板层刀SBK、瓣飞秒术后的病人。术后1月内洗澡、洗头、洗脸时不要将脏水溅入眼内。术后不限制日常活动,但应避免眼部受伤。近视眼患者应避免剧烈运动,与手术无关,与近视有关,应每年定期复查眼底。术后饮食无特殊要求。外出光线太强时可配戴防紫外线的太阳镜,1个月内限制游泳。
三、术后复查
1.屈光手术后按要求定期复查对于术后视力的恢复和维持非常重要。
2.复查时间:每周二、四下午2:00—4:00。病人在术后1周、1月、3月、6月、1年按时复查。如果病人眼睛出现异常情况,可随时与近视眼激光手术中心联系,若逢节假日可到眼科急诊就诊。
3.复查地点:医院门诊四楼E区“屈光手术中心”(自动扶梯旁)。
4.复诊挂号:提前网上预约周二或周四下午“成人近视手术”号,其余时间不予复诊。
5.外地病人如果不能按预约时间前来医院眼科检查视力、眼压、验光和角膜情况,并将姓名、复诊卡编号和检查结果电话告知本中心手术医生,以便指导用药。
近视眼激光治疗中心-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6:00
周六上午8:00-12:00
医院屈光手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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